注册丙级足球俱乐部,注册足球培训俱乐部的条件

足球俱乐部章程没有统一规定,给你一个做参考!

上海闵星联盟足球俱乐部章程

第一条 球队宗旨

上海闵星联盟足球俱乐部(以下简称球队)是一个非营利、业余群众体育组织,其宗旨是:热爱生活,珍爱生命,锻炼身体,反对球场暴力。队训是:健康、快乐、友谊。

第二条 球队组成及入队方法

1、队员的加入完全自愿,凡18到50岁,身体基本健康、无不适合足球运动的疾病、稍有足球基础者,皆可报名参加;要求能经常参与球队活动,并有条件上网与队友交流。

2、入队方法:可在球队网站(暂时为)提交报名申请,并声明入队意愿及个人基本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身高、体重、居住区域、球技自我评价等),通过批准,即可成为候选队员。参加球队训练或比赛后,经队委评价认可,即可入队,正式成为队员。

3、球队设球队委员会(以下简称队委)及队长。球队委员会及队长的职责和权利见十一条。

第三条 球队经费

1、球队经费用于购买饮料、球衣,租用场地和一些其他的队内活动。

2、经费来源为AA制,由队员交纳。具体方法另行规定。

3、经费由球队委员会监督下的财务人员管理,财务公开。

4、交纳队费为队员之应尽义务,队员应按期交纳队费。队员在履行交费义务时,如有实际困难,可酌情缓交或减免。

第四条 球队活动

球队每月安排不少于3次训练/比赛。训练/比赛时间及地点,由队委在网站上提前三天发出通知。训练/比赛结束,全体队员做训练/比赛总结。

第五条 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

2、有权要求公开球队财务情况;

3、有权联系比赛,但须报队员集体讨论执行。

第六条 队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树立本队良好风范,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球队章程,维护球队荣誉;

3、推荐合适的新队员;

4、团结队友,帮助队友;

5、认真学习足球技术,加强体能训练;

6、不得另外加入其他同类俱乐部;

7、在必要的时候,须预付球队发展所需费用。

第七条 球队纪律

1、队员应在不影响工作、家庭的前提下参加球队活动;

2、队员均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准时到达比赛训练场地,不得无故缺席;训练及比赛中服从经集体讨论作出的安排;

4、发扬良好的赛场作风,服从裁判,尊重对手,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保持高昂的斗志。

第八条 请假制度

队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须提前到球队网站的比赛通知下跟贴报告或请假,情况紧急者可通过电话向队委请假。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第九条 违纪处理

队员如不遵守纪律或不认真履行义务,队委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以下处分: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予以开除队籍处分;

2、队员违反队规或未认真履行义务者,队委将视其情节轻重及违纪次数,判令其劳动补偿,情节极其恶劣者,队委将劝其退出球队。

第十条 比赛联系办法

1、由联系队员与比赛方确定初步比赛意向(比赛时间、地点、大小场、费用分担及其它相关事宜);

2、联系队员在网站上向队委及全体队员汇报情况,并将对方联系人电话告知队委和队长;

3、队委根据球队情况决定是否比赛;

4、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含落实场地),由队委通知本队队员;

5、球队的比赛通知于赛前在网站上公布,一般不进行电话通知。

第十一条 队委及队长的任免和职责权利

1、球队委员会由不少于五人组成,由全体队员推选及投票选举,要求公正宽厚、为球队及队员着想,为球队和队员服务;具体职责为:安排场地,联系比赛,购买分发饮料等,但不限于此。

2、队长分为正副队长;正队长一名,由队员选出,要求球技出色,身体硬朗,有大局观,有亲和力,有威信,能在球队的紧急关头,带领队员挺身而出。副队长两名,协助队长工作,并且在队长不在的时候,行使队长的权利和义务。

3、队委和队长的任期原则上为一年,换届选举定在每年十二月底之前召开的全体队员大会上,大会于每年的十二月底之前召开。会上由原任队委作任期总结报告,并提出下届队委和队长的候选人名单(可连任),全体队员投票选举。队委或队长任期内如有因故不适合再担任队委或队长职务者,可提出辞呈,由其他队委讨论指派人选。

第十二条 队员考核办法

1、每年全队大会前由队委根据队员场上场下的综合表现评选本季最佳队员、最佳射手各1名,并颁发该年度球队金球奖、金靴奖。

2、每年队委换届前须评选本年度最佳风范奖1名,于队长或队委中产生;最快进步奖1名,于全体队员中产生;并在全队大会上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球队采取民主集中制,主要决定由全体队员共同决定,球队队委负责领导执行。

2、球队主页为公开讨论和发布的场所和发送内部通知。

3、为鼓励队员多参与球队活动,球队的正选阵容优先照顾长期会员,并与队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挂钩。

4、未尽事宜将根据球队的发展逐步完善。

1、到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2、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3、办理税务登记。 4、支付注册资金。 教学人员须历史清楚,品行端正,具有与所任学科必备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有必要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备; 有必要的教学和管理制度,每个学期结束时或一门课学完后,须举行结业考试,考试成绩须报区 (县)工农 (职工)教育办公室备查。 (1)申办报告。 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