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赵世桐的终身禁赛

天津队全运会足球,天津队全运会名单

尽管在上半场射失一记点球,但实力略胜一筹的上海队7日仍在本届全运会男足20岁以下组决赛中通过点球大战以5:3击败拥有张玉宁的浙江队。上海队至此获得了本届全运会男、女足比赛中的4项冠军,令人惊叹。

上海队此前已经获得男足18岁以下、女足18岁以下和女足成年组的三个冠军,本场决赛是志在必得,而特意在半决赛后招入国脚张玉宁的浙江队也对冠军十分渴望。

但本场决赛整体上比较沉闷,双方更多在中场进行激烈的拼抢,有威胁的机会都很少,上海队在90分钟内最接近得分的一次机会来自于上半场第44分钟,当时上海队打出快速反击,中场周正的一记撞墙直塞令浙江队后卫被迫在禁区内犯规,上海队获得点球,但左前卫雷文杰将球射在了门柱上,错失良机。

张玉宁受到了上海队后卫的重点盯防,尽管在几次对抗中显示出身体优势,但无法形成有效的突破,仅在下半场获得了零星的两次射门机会,却均偏出或高出。下半场上海队的雷文杰还有一次禁区前的低射和倒钩射门制造了一定的威胁,但前者被对方门将和后卫合力化解,后者则偏了一点。

加时赛中,浙江队凭借体力上的优势逐渐逆转了原先在常规时间比较被动的场面,形成了对上海队的压制,制造了一两次射门,而上海队在终场前也有一次头球攻门高出横梁,最终两队被迫进入点球大战。

在点球大战中,上海队五罚全中,而浙江队第二个出场的严鼎皓的射门却打得太正而被扑出,最终随着上海队2号魏来的第五罚命中,上海队终于胜出。值得一提的是,浙江队的19号前卫王东升打入了一记有创意的勺子点球。

浙江队的日籍主帅山本富士雄赛后说:“队员们在120分钟非常积极,拼到了最后,他们努力的姿态令我高兴。”

张玉宁说:“比赛的过程大家都付出了全力,但有些客观因素,今天的场地不是很好,希望大家吸取经验教训,未来成为更好的球员,希望中国能在比赛场地上提供更好的条件。也祝福我的教练将来在日本的执教生涯越来越成功,也希望我的队友不要气馁,不要因为一枚银牌就放弃,未来还有更好的机会。”

上海队主帅成耀东赛后说:“通过点球赢得比赛不容易,我非常感谢我的队员,他们付出了心血,获得了想要的结果,上海足球前三支队都拿了冠军,我们赛前也是憋着一股劲想要拿这个冠军。全运会结束后,这个年龄段的队员应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前程。”

赵世桐的终身禁赛

天津是中国的足球之乡,有着深厚的基础。多年来名帅云集,人才辈出。天津足球队创建于1957年,以原国家白队为班底,技术全面,作风顽强,打法硬朗,在中国足坛独树一帜。当年为了发展天津的足球运动,曾雪麟等来自祖国各地的球员落户天津,带动了天津足球运动的发展,从此天津成为中国足球重镇。在全国比赛中一直名列前茅,特别是在1960年成为中国足坛双冠王。天津足球队曾经在全运会,全国足球甲级联赛,全国足球锦标赛上获得过五次冠军,五次亚军,和五次第三名。

1994年职业化伊始,天津队由甲B开始奋争,在当时的教练蔺新江的带领下,冲上甲A。后天津队经历了蔺新江、左树声、陈金刚等几位教练的调教,每年都是有一些场次表现不错,但在最后总要为保组担心。终于在1997年,不幸成为现实。这也是给天津这个传统足球城市的当头棒喝。痛定思痛的天津人大力改造俱乐部,将原来的三星与万科两队合并,成立了泰达足球俱乐部。终于在1998年以不败的战绩荣膺甲B冠军,重返甲A。其后请来了有演说家之才的金志扬,在他的带领下泰达队打破了一些带有宿命色彩的胜负记录,树立了信心,成为甲A中一支不可小视的力量。

1997年天津足球跌入低谷,三星队掉入甲B,万科队掉入乙级。找有实力的人接管足球俱乐部成了全市上下关心的话题。此时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达)站了出来成立了泰达足球俱乐部。1999年,开发区管委会将俱乐部交由其下属的泰达集团管理,由集团董事长线恒琦任董事长。

为了保持昔日的辉煌,1998年2月,天津开发区泰达集团组建泰达足球俱乐部后,经过俱乐部全体人员和泰达足球队全体队员的努力,成功地将己经降组为甲B的天津足球队冲回到甲A的队伍。并且取得了提前三轮冲A,主场不败和积分第一的优异成绩。

进入甲A联赛后,泰达足球俱乐部进一步规范了俱乐部的管理,加强了球队的训练和比赛,选聘了国内知名教练和外籍教练,建立了完整的球员梯队,以保证后备力量的培养。同时扩大了企业的经营,他强了俱乐部的整体实力。

2008年,泰达足球俱乐部成立十周年。天津队获得第四名,取得转年的亚冠联赛资格。

2009年7月30日上午,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针对全运会男足天津与北京比赛中出现的严重违纪行为进行研究,并于下午17点出台最终处罚决定。其中追打裁判何志彪的天津队12号球员赵世桐被终身取消注册资格,此外天津队球员郝腾蛟、耿鑫、范志强等6名球员分别被处以二至三年的停赛处罚,另有两名球员分别被处以停赛五场和十场的处罚。

具体处罚全文如下:

第十一届全运会男子足球甲组决赛阶段小组赛天津队与北京队的比赛于2009年7月26日在山东省泰安市举行。在比赛进行中及比赛结束后,天津代表队的部分运动员及相关人员因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满,多次指责、谩骂、围攻、追打裁判员,且赛后球员赵世桐将主裁判何志彪推倒在地。期间,还出现了个别运动员侵犯比赛官员、破坏比赛器材、甚至冲上看台企图攻击现场观众的行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中国足协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十三条、三十六条、四十四条、五十二条、五十四条、五十七条、九十六条、九十八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 取消天津队12号运动员赵世桐在中国足协的注册资格,并禁止其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二、 停止天津队1号运动员李根、8号运动员郝腾蛟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三十六个月(2009年7月30日至2012年7月29日止)。

三、 停止天津队16号运动员苏力德、13号运动员吴迪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三十个月(2009年7月30日至2012年1月29日止)。

四、 停止天津队4号运动员耿鑫、11号运动员范志强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二十四个月(2009年7月30日至2011年7月29日止)。

五、 禁止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官员石勇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十二个月(2009年7月30日至2010年7月29日止)。

六、 停止天津队14号运动员刘青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十场。

七、 停止天津队9号运动员梁杰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五场。

八、 对天津全运会男子足球甲组代表队、领队及教练组提出通报批评。

中国足协表示,希望各俱乐部加强对教练员、运动员的管理教育,狠抓赛风赛纪,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确保各级足球比赛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