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庆国庆_十一献血活动
1.全国献血金奖银奖的标准
2.天津市献血条例
3.公务员献血可以不去吗
4.吉林市无偿献血条例
5.长沙市公民义务献血管理办法
6.兰州市动员组织公民献血办法
7.活动策划
8.大学生献血补助多少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江苏省献血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偿献血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市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以下称适龄)的健康公民自愿无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自愿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
鼓励符合献血条件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医务人员每两年献血一次以上,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献血一次以上。
鼓励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多次、定期献血以及捐献造血干细胞。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将献血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保证献血工作经费,建立献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献血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市人民政府以及设立采供血分支机构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采供血服务规模合理配备人员、设施和设备。第五条 市、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财政、医疗保障、教育、公安、市场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广电和旅游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献血工作。第六条 市采供血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具体组织实施献血工作,负责血液的采集、检验、分离、储存和供应等工作,保障采血、供血安全。第七条 市、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按照方便献血的原则,合理布局、确定献血站(点),并将其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专项规划。
流动献血车停车位及其宣传活动场地设置,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确定。第八条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献血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科学知识等方面的宣传,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开展献血宣传活动。
教育部门应当将献血科学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内容。各类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献血法律、法规和献血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第九条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单位应当每年有计划地做好献血公益宣传,免费发布献血公益广告,普及献血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并积极宣传献血先进事迹。
车站、机场、广场、公园、旅游景区、医院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利用其设置的宣传栏、公共视听载体开展献血公益宣传。第十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本居住区适龄健康公民参加献血。
工会、妇联、共青团应当积极参与献血的动员工作。
红十字会应当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高等学校应当支持采供血机构进入校园开展献血活动。第十一条 献血者可以直接在献血站(点)、流动献血车登记献血。
献血者献血时应当如实提供自身健康的相关信息,并出示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外国公民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
采供血机构采集血液前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进行健康状况征询及必要的健康检查。对不符合献血条件的,应当向本人说明情况。第十二条 采供血机构对献血者每次采集全血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不得少于六个月。第十三条 鼓励稀有血型的公民向采供血机构提供个人血型信息,通过采供血机构建立的稀有血型献血者信息库实现自愿互助献血。第十四条 鼓励公民捐献单采血小板等成分血,采集量和间隔期按照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献血者献血后,采供血机构应当及时发给无偿献血证。
公民献血的,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并提供便利条件。
采供血机构应当对献血者给予人文关怀,建立献血者信息反馈、回访制度。
对献血后经检测血液不合格的,采供血机构应当及时向献血者告知检测情况并提示就医。第十六条 采供血机构应当建立献血人员数据库,为建立流动血库、免费医疗临床用血、表彰先进等提供信息服务。
全国献血金奖银奖的标准
劝你一句,不要听信宣传经常献血,有害无利。我每次献过血就好像大病一场。我见过别的义务献血者健康状况很差。各个单位组织义务献血导致库存过剩。如果你气血充沛,有特殊原因不得不献血,尽量时间间隔长一点。
天津市献血条例
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
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1、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
2、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的献血者。
3、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是为了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奖励在血液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无偿献血者,由国家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共同设立。
一、献血前要求:
1、年龄:我国规定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可以进行无偿献血。而献血者此前有过献血经验,且经医生检查身体素质良好,年龄可以放宽至60岁;
2、既往病史:若献血者存在慢史,一般不适合献血;
3、避免经期献血:女性献血者还需注意,经期前后3天避免进行献血活动。此时,由于女性的机体抗病能力差,且处于慢性失血的状态下,献血可能会诱发头晕、头痛等贫血反应;
4、饮食要求:献血对于饮食也有严格要求,比如献血者在献血前忌食肉类、油炸食品、牛奶、酒等,避免出现血液浑浊影响血液质量。此外,空腹状态可能会增加献血时的头晕、出汗及心慌等低血糖的情况,因此建议献血者用餐30分钟后献血;
5、自身清洁:由于献血后24小时存在针孔部位感染的风险,需避免在此期间洗澡。因此,献血者应提前一天做好身体的卫生清洁;
6、其他:若献血者存在感冒、服用阿司匹林等情况下,应暂缓献血计划。
二、献血后要求:
1、现场留观:为避免献血后出现头晕、心悸、呼吸不畅等不良反应,献血者在献血后应在现场留下观察一段时间;
2、按压止血:在完成献血后,献血者应用无菌棉球按压针孔处5-10分钟,避免皮下出血;
3、避免剧烈行为:献血后,献血者应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强力劳动等行为,否则可能会引发不良反应;
4、注意饮食:可适量摄入瘦肉、鸡蛋、猪肝等蛋白质丰富的食物,促进身体的恢复,并且禁食浓茶、咖啡等影响铁元素吸收的食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九条 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
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第十条 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
血站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保证血液质量。
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
第十一条 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公务员献血可以不去吗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本市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市依法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积极参与献血活动。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
新闻媒介应当无偿做好献血和血液科学知识的公益性宣传教育工作。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活动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并推动公民献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下达本行政区域的献血规划和年度献血计划;
(二)对下级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的献血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并进行监督考核;
(三)组织协调献血工作,保证献血工作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四)做好有关无偿献血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对在献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设立在所属的卫生行政部门内的献血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管理公民无偿献血事业专项资金。第七条 市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出献血规划和年度献血计划草案;
(二)对有关单位实施献血计划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制定献血、采血、供血、医疗临床用血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并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血站及其设置的站外采血点的审批,颁发许可证;
(五)负责本市与外省市的血液调剂工作;
(六)采取措施促进医疗临床用血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七)对医疗机构节约用血实行责任制管理,并进行监督考核;
(八)对可能危及用血者健康的血液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九)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实施处罚;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八条 财政、物价、劳动与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公安、民政等部门根据职责做好献血的有关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第九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含外来务工人员和外来暂住人员)参加献血,并做好下列工作:
(一)在本单位、本居住区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和动员;
(二)按期报送本单位、本居住区适龄公民人数;
(三)按照献血任务,组织本单位、本居住区献血公民接受体检,参加献血,完成组织献血任务;
(四)做好本单位、本居住区公民献血、用血的有关管理工作。
驻津部队的献血工作,由市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驻津部队依据《献血法》提出具体办法。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应当将献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作为其主要负责人任期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未完成年度组织献血任务的单位和拒绝参加献血的公民,不能被授予与精神文明有关的荣誉称号。第三章 献血第十一条 公民有工作或者就学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组织献血。
公民无工作或者就学单位的,由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献血,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予以协助。
公民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明,直接到血站或者血站设置的采血点献血,其献血量可以计入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年度献血计划。第十二条 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适龄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鼓励亲友、同事和其他公民之间定向互助、援助献血。第十三条 对献血者,由献血管理机构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献血者有工作单位的,可以享受两日休假,休假期间享受原规定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
吉林市无偿献血条例
公务员献血是自愿行为,没有强制性要求,但作为国家行政人员,应积极参与献血活动,树立榜样,为社会公益贡献力量。
当然,公务员也有自己的权益和健康考虑。如果公务员有健康问题或其他合理的原因,导致不能参与献血,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公务员可以不参与献血活动。
总之,公务员献血是一项自愿行为,没有强制性要求。但作为国家行政人员,积极参与献血活动是一种责任和担当的体现。公务员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是否参与献血,并在能力范围内为社会公益贡献力量。
公务员献血既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选择。作为公务员,他们承担着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责任,献血是其中之一。献血可以帮助救助病患、支持医疗事业发展,并且展现了公务员对社会的奉献精神。然而,献血是一项个人行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身体状况和意愿。公务员也应该尊重个人选择,只要他们能够通过其他方式为社会做出贡献,也是可以的。因此,公务员献血既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个人选择,应该在尊重个体意愿的前提下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一条 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长沙市公民义务献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动员和组织公民无偿献血,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献血者、用血者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无偿献血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保证采供血技术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规定,将献血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制定献血工作规划,加强献血宣传,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献血工作的动员和组织,建立应急献血者队伍,将献血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保证固定、流动献血点建设规划的实施和相关工作的开展。第四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是本市献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血液采集、使用和血液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血液调剂的管理。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的献血相关工作。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献血相关工作:
(一)财政部门应当按照预算安排保障献血工作的日常和专项经费;
(二)城乡规划部门应当将固定献血点的设置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并符合规定的交通便利、人流密集等条件;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保障流动献血点设置在交通便利、人流密集的区域,并为采血、取血车辆停靠提供便利条件;
(四)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做好固定献血点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作;
(五)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献血的科学知识纳入学生健康卫生教育内容;
(六)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等团体、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积极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七)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广告媒介和宣传栏应当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用血情况,组织开展“献血月”、“献血周”等集中献血活动。
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应当在“献血月”、“献血周”活动期间或者根据用血情况集中动员和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献血。第七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采供血应急预案,纳入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体系。
出现血液短缺和发生应急用血时,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采供血应急预案要求分级发布预警信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动员和组织献血;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实施应急状态下的用血管理机制。第八条 公民的献血年龄、献血间隔、献血数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无偿献血的血液。
禁止冒名顶替献血。
禁止高危行为献血者采取服药等隐瞒手段恶意献血。第十条 在本市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的,按照下列规定免费用血,免费用血量累计计算:
(一)全血献血量累计不足1000毫升或者单采血小板不足5个治疗量的,献血者可享受献血量2倍的免费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享受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二)全血献血量累计1000毫升至2000毫升或者单采血小板5至10个治疗量(均含本数)的,献血者可享受献血量3倍的免费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享受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三)献血累计10次以上的,献血者可终生免费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享受献血量2倍的免费用血;
(四)献血者死亡的,不影响其配偶、父母、子女享受的免费用血量;
(五)同等临床情况下,献血者优先用血。
全血和单采血小板可累计计算,1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按200毫升全血计算。第十一条 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以下称市中心血站)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唯一法定的采供血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相关规划和要求在市、县(市)、区设置固定、流动献血点,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的环境和符合相关标准的采血设施设备;
(二)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储存、临床用血供应以及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三)承担吉林市中心血站桦甸分站(以下简称桦甸分站)和储血分库的质量控制以及业务培训和指导;
(四)承担采集血液的集中检测。
桦甸分站负责本辖区的血液采集、制备、储存、临床用血供应工作。
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采供血活动。
兰州市动员组织公民献血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保证医疗用血和战备储血的需要,加强公民义务献血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民义务献血管理,是指对献血、采血、用血的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适应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第四条 市、县(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辖区内公民义务献血工作的主管机关。
市、县(区)公民义务献血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献血办)负责本辖区内公民义务献血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中心血站负责本市的血源、采血、供血的管理工作,并负责对用血单位输血的技术指导。第五条 本市实行公民义务献血和统一管理血源、统一采血、统一供血的管理制度。提倡公民无偿献血。
公民用血实行个人储血、家庭成员互助、单位集体互助及社会援助相结合的用血制度。第六条 宣传和组织公民义务献血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他组织应尽的职责。第二章 公民献血第七条 凡本市20周岁至50周岁的男性公民和20周岁至45周岁的女性公民,符合献血体检标准,均应参加义务献血。第八条 市、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用血情况制定本市、县公民义务献血规划和年度计划。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外地驻长机构)及其他组织,每年按本单位适龄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六参加义务献血。
从事符合劳动部门规定的高空、高温、井下、水下作业和接触有毒物质的单位,每年按本单位适龄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二参加义务献血。
大、中专院校学生和驻长部队(包括武装警察部队)的军人、军事院校的学员,在校和服役期间均应参加一次义务献血。第十条 有工作单位的职工,由所在单位组织义务献血,也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直接向居住地的市、县采血单位登记献血,计入单位年度献血计划。第十一条 公民献血前,必须到市、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采血单位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献血。第十二条 公民一次献血量为300毫升,两次献血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第十三条 公民献血后,由献血办发给《公民义务献血证》和营养补助费,公民无偿献血由献血办发给《公民无偿献血证》,献血的当日和次日享受公休,不影响应有的福利待遇。第十四条 对完成献血年度计划的单位,由献血办发给《完成献血计划证明书》。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组织他人卖血和进行牟利活动,不得雇用他人顶替献血。第三章 采血管理第十六条 长沙市中心血站负责本市采血工作,各级医疗单位不得擅自采血。
长沙、望城,浏阳、宁乡县符合条件的,经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建立血站。第十七条 市级以上和边远地区医疗单位根据临床需要,有条件的经批准可建立血库。第十八条 供血单位应加强血液的质量管理,保证用血安全。第四章 公民用血第十九条 公民按本办法已完成义务献血的,实行个人储血用血制度,用血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公民义务献血证》或《公民无偿献血证》用血。第二十条 有工作单位的职工(含个体经济组织)实行单位集体互助用血制度,公民所在单位完成上一年度献血计划的,凭单位《完成献血计划证明书》用血。第二十一条 农村村民及无工作单位的城市居民,实行家庭成员互助用血制度,凭家庭成员中的《公民义务献血证》或《公民无偿献血证》向医院申请用血。第二十二条 外地来长就医的病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及当地公民义务献血证书向医院申请用血。第二十三条 下列公民实行社会援助用血:
(一)荣誉军人、烈属、“见义勇为”人员、“五保户”凭有关证件用血;
(二)无献血义务的公民,凭户口簿和有关证明用血。第二十四条 自愿无偿献血的公民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需医疗用血时,凭《公民无偿献血证》和《居民身份证》免费供应相等献血量的血液。第二十五条 急诊抢救病人需用血时,医院应先给予用血,用血后,应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办用血手续。第二十六条 未完成义务献血的单位或个人,需用血时,由市中心血站按下列规定收取献血基金:
(一)单位未完成上年度献血计划的,应在本年一季度前,按未完成计划数量的输血费标准收取献血基金;个体经济组织未完成上年度献血计划,献血基金由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代收;
(二)农村村民及无工作单位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中无献血证的,由市中心血站委托医院按每用血100毫升代收5元献血基金;
(三)外地来长就医的病人无献血证的,由市中心血站委托医院按每用血100毫升代收20元献血基金。
公民义务献血基金按预算外资金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活动策划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动员和组织公民依法无偿献血,保证医疗用血的需求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市、县、区人民政府成立献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献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民无偿献血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献血工作,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第四条 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应当动员组织18-55周岁、身体健康的干部、职工、大、中专院校学生和其他劳动者积极献血,每年献血人数应当达到本单位应献血人数的6%以上。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本居住区外来常住和暂住人口、流动人口无偿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工作。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对按时完成献血任务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把完成献血任务作为评比“文明单位”和其他先进称号的条件之一。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献血基金,其用途是:
(一)公民无偿献血的动员组织;
(二)献血公民用血费用报销;
(三)献血先进个人和单位的表彰奖励;
(四)献血证书、食品、交通费用支出;
(五)献血的宣传教育活动和采供血条件的改善。
献血基金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所列部分专项资金和企事业单位捐助、社会募捐等组成。第八条 献血基金由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和浪费。收入和开支情况由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向政府专题报告并向社会公布,财政、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献血基金的监督管理。第九条 各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必须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开展临床合理用血、成分输血、科学用血的全员教育和培训工作,严格按需用血,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第十条 各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及成分血产品,必须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供给。第十一条 各级医疗机构应当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其家庭成员、亲友以及所在单位职工互助献血。第十二条 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为政府献血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组织进行的献血宣传活动及采血工作无偿提供场地和相关服务。第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学生献血补助多少
活动策划 篇1
一. 活动目的
基于学院大学生的生活方式来了解目标市场中宾堡面包的销售量及其竞争对手,以便更好的提高宾堡面包在市场中的销量和知名度。
二.分析学院大学生的生活方式
学院大学生全部在校集中住宿生活,自己打理自己的衣食住行,由于冬天天气寒冷,学生们几乎不愿早起出外吃早饭。所以,把面包当作早餐的占半数以上。从而学生市场在面包市场里占相当大的份额,所以宾堡面包在高校市场有很大空间。
学院是一个拥有6000人的大校园,校园超市则只有一个,所以要在这仅有的超市中多销不同品种、不同口味的宾堡面包,使其能满足不同学生的口味要求,提高销量。
三.实施方案
1.在校园超市建立“宾堡”面包促销点,发放企业信息介绍,可包括:产品特点、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使大学生全面了解宾堡的产品。。
2.“买赠活动”,通过促销手段加大销量,提高品牌知名度。
3.以一个绝大部分学生接受的价格定位生产各种面包品种,(此价格可以通过学生调查问卷得出结论),这能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学生消费群体,从而吸引更多学生的青睐。
4.制作一些低价面包用以搭配饮品及其他出售,这样能够以一个不高的价格买到饮品和面包,很多同学会觉得物超所值。
活动策划 篇2一、活动主题:
信心 责任 希望
二、活动背景:
青年是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中最积极、最活跃、最有朝气的一部分力量。翻开近代史卷,从“你快富起来,强起来罢!”的呐喊,到“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实干,一代代青年以天下兴亡为己任,以救国图强为理想,不辞辛劳,上下求索,乃至抛头颅、洒热血,将自身命运与祖国荣辱紧密相连,创造了历史,成就了自身。学生是民族的希望,是未来国之栋梁,所以需要我们有明确的方向,感受到自己任重而道远;更需要燃烧激情,奉献自我,写下无悔青春。我们有热情,有理想,有信念,青春是我们的资本。我们无需成熟,但我们已不再无知。托尔斯泰将人生的理想分成一辈子的理想,一个阶段的理想,一年的理想,一个月的理想,甚至一天、一小时、一分钟的理想。祖国的未来是我们的责任,明天将由我们主宰。
三、活动目的:
策划开展主题为“信心 责任希望”的团日活动,谈谈我们所肩负的责任和对未来的希望。引导团员讲述自己对于未来的希望,并敢于承担责任,激昂梦想,勇敢前行。
四、活动时间:
xx年11月24日
五、活动对象 :
经管1008班全体同学
六、活动地点:
新校区a座218
七、活动内容:
活动一:通过看ppt了解本次团日活动的主题以及**的基本内容,组织同学们观看**《当幸福来敲门》。
活动二:伴随着 “击鼓传球”的游戏,让某一个同学站在同学中间,一个瓶子在同学的指令下,在其余同学中手手相传,当中间的同学喊停时停止传递,手里拿着瓶子的同学要走到圆圈中间。首先,要和同学们分享自己儿时的梦想和自己的现在的理想,在大学期间有什么想要实现的愿望以及以及如何实现;然后为大家表演一个节目。在这个环节中,同学们畅谈各式各样的梦想。
八、活动总结:
结束后,团支书作总结。
活动策划 篇3一、活动名称:109班参与“义务献血”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活动背景:
鉴于校爱心社组织了一次全校师生参加河南省红十字会血液中心义务献血活动,同学们的积极性非常高,爱心社人手有限。我们109班便主动提出要帮助爱心社圆满完成此次活动,待征得他们同意后,109班学生便在义务献血当天做起了志愿者。
三、活动目的:
1.同学们的无私奉献会给生命垂危的病人带来生命的希望,让他们感受到爱无处不在,这个社会是爱他们的,从而坚定病人战胜困难的信心。
2.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爱心并没有丢失,它依然会在最被需要的时候出现。
3.志愿服务活动是109班表达爱心的一种方式。
四、活动时间:20xx年11月4号
五、活动地点: 华北水利水电文体中心前
六、活动流程: 1.11月4号早上七点多,109班学生来到文体中心前和爱心社的人一块儿从社联办公室抬来桌子、搬凳子、准备帐篷、提开水之类的前期准备。
2.准备好之后,便有不少同学过来献血。我们志愿服务者给同学们分发表格,分发棉球,给他们倒开水,递送食物。
3.待同学们献血完毕之后,志愿者陪他们聊天,安慰他们。
七、活动意义: 通过此次志愿服务活动,增强了同学们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奉献的精神意识。为生命垂危者献血,作为一种衡量公民基本道德和操守的高尚行为,现已为整个社会所认同及倡导。爱人如爱己,作为大学生,我们应成为献血行动的积极响应者。在读书学习,慷慨激昂之余,应将志向与实际行动牢牢地结合在一起。
八、活动策划组织者: 2009109班班委
九、活动参与者: 2009109班全体同学
活动策划 篇4一、活动背景
你还在自修室或者图书馆一坐就是一天吗?
你还在寝室天天玩游戏、看小说、追电视剧吗?
你还在校外不断的应付一个又一个的饭局、逛酒吧、熬夜吗?
如果你想在课余时间做一点儿改变,接受一些适合自己的健康生活理念、养成一种良好的健康的生活方式,那就加入我们的队伍吧!我们这里有喜欢玩羽毛球、打乒乓球、打篮球、体操(舞蹈)、跳舞、跑步的小伙伴,我们会定期组织小伙伴开展健身运动的相关活动,保证基本上每一个周开展一次活动。我们相信会有你喜欢的运动项目。
为了丰富我们的校园生活,营造一种积极的、健康的校园文化生活,同时、为了进一步激发社团的活力,调动社团成员的积极性。特此在获得贵州财经大学场馆中心的大力支持下,贵州财经大学国际学院陆战队(以下统称“陆战队”)联合贵州财经大学国际学院启程社(以下统称“健康爱好者协会”)共同举办一系列课外健身相关活动。
二、活动主题 我运动,我快乐。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时间:20xx年5月24日——20xx年6月17日(每周星期二或者星期四)
16:30-17:30
地点:贵州财经大学北校区第二教学楼健身房
四、活动服务对象
贵州财经大学国际学院全体师生
五、活动单位
主办单位:
贵州财经大学国际学院陆战队
承办单位:
贵州财经大学国际学院启程社
协办单位:
贵州财经大学场馆中心(健身房)
贵州财经大学民兵应急分队
六、活动开展
(一)前期准备工作
1.健康爱好者协会社长张彤同学安排组织部负责人购买运动器材及制作本协会旗帜;
2.陆战队社长李天成同志安排副社长严浩同志准备好运动器材,随时准备借用给健康爱好者协会参与活动的成员使用;
3.贵州财经大学场馆中心健身房管理工作人员夏老师负责做好活动经费的收取和提供相关的运动器材;
4.健康爱好者协会在报名开始前,安排好各运动项目的领队,比如:乒乓球领队:王桢义(民兵连退役民兵)、羽毛球领队:郭晓婧(民兵连现役民兵)、体操(舞蹈)领队:刘楠(民兵连办公室主任)、篮球领队:李天成
5.陆战队正式成员参与活动经费由陆战队社长李天成同志全权负责,具体相关报名加入陆战队要求和报名条件李天成同志自行决定,健康爱好者协会的活动经费及相关报名条件视具体情况而定,但不能超出预算范围;
6.活动参与人数陆战队每次不少于6人。
(二)活动开展期间
1.各项目领队应提前到活动地点、做好签到工作以及预交相关活动经费;
2.由健康爱好者协会负责人张彤同学安排活动现场协调员和安全员各一名,协调员负责整个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安全员负责巡视各个项目开展情况,并提醒活动参与人员不要做危险动作、注意自我保护;
3.各领队负责带领各自的小伙伴搞好本次活动;
4.活动结束时,由各领队收回、清点相关运动器材、并交由严浩同志或者欧阳斌同学保管;
5.活动过程中,因有事情需要离开活动现场,且不再回来,请离开者及时到管理工作人员夏老师处登记离开时间;
6.活动结束时,各项目领队负责提醒本项目小伙伴带上贵重物品离开活动现场。
七、活动预算
健康爱好者协会:
旗帜一面:120-200元
羽毛球一副:100元
乒乓球拍一副:80-100元
活动经费:60元/次/周(一个人一个小时2元、名额可以控制在30人以内的人员参与活动、本学期还有6个周、共计:360元)
小计:660-760元
陆战队(陈斌同志友情提供):
羽毛球拍一副
乒乓球拍二副
活动经费:20元/次/周
小计:120元(按六个周算,用于陆战队正式成员。)
贵州财经大学场馆中心(健身房):
乒乓球拍2副
羽毛球拍2副
合计:780-880元
八、活动可行性分析
1.许多同学都喜欢课余活动的,只是在健身房需要办理健身卡、加上没有更多的小伙伴一起健身,其积极性不高、健身的次数不多。如果有健康爱好者协会有组织的、定期的开展活动,那么喜欢健身的同学积极性就会有所提高、认识更多的志趣相投的小伙伴,去健身房的次数就会增加。
2.贵州财经大学场馆中心非常欢迎本校师生到健身房健身,并有良好的健身运动场地环境和种类齐全的运动器材。
3.健康爱好者协会主要做大学生健康宣传工作和大学生公益活动,符合本协会的宗旨和目标。
4.陆战队开展此类课余活动,有利于提高大学生身体素质,符合陆战队的宗旨、同时,可以丰富陆战队正式成员的课余生活,那是符合陆战队正式成员的健身运动、人际交往需求的。
5.多做一下健身运动对我们大学生有许多好处。(见附录)
九、活动注意事项
1. 在健身房锻炼也有讲究,很多人上来就练,练完就走,忽略了心脏、肌肉和关节的保护,增加了受伤的几率。
2. 热身——刚到健身房,不要急于拿起器械锻炼,先热热身,让心脏逐渐适应接下来高速的跳动。
建议热身动作:慢跑、椭圆机运动,5-10分钟,至少要感觉后背发热再停,否则go on。
注:手凉的人,要把手搓热哦。
3. 活动关节——具体动作,大家可在网上找找,此处不祥述,总之上学时体育课上做的那些动作 / 广播体操就ok,然后简单拉伸下肌肉即可。
4. 放松性有氧运动——在练完器械后,一定要做些放松性的有氧运动,有助于舒缓血压,比如跑步,10-15分钟即可。
5. 拉伸肌肉——最后,此处的拉伸时间要长一些,且更全面,建议每个部位保持拉伸状态30秒左右,3-5次。当感觉心跳恢复正常,也不再出汗后,就可以去洗澡啦。
十、附则
1.本活动策划的最终解释权归贵州财经大学国际学院陆战队所有。
2.对本活动策划有疑问的同学、可以直接咨询相关负责人。
3.本次活动策划经贵州财经大学国际学院团委社团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立刻执行。
4.贵州财经大学场馆中心健身房有支持和帮助的义务。
活动策划 篇5一、活动背景
我们知道,“泼水节”是我国傣族的最隆重的节日,也是云南少数民族节日中影响面最大,参加人数最多的节日。泼水节不禁是中国傣族人民的节日,它更是缅甸、柬埔寨、越南、泰国等一些东南亚国家的传统佳节,是一个国际性的节日。当日互相泼水,互祝吉祥、幸福、健康。人们一边翩翩起舞,一边呼喊“水!水!水!”,鼓锣之声响乇云霄,祝福的水花到处飞溅,场面真是十分壮观。
二、活动目的
1、加强大理学院中国学生和东南亚留学生的交流。
2、相应学校加强中外学生交流的要求。
3、增强文学院(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内部学生之间的交流。
4、加深中、缅、柬、越、泰学生中的友谊和文化交流。
三、活动口号
牵起手,永远是朋友
四、活动时间
xx年4月14日
五、活动地点
大理学院古城校区广场
六、活动对象
大理学院文学院(对外汉语教育学院)中外学生
七、活动安排
(一)前期:
1、联系文学院的东南亚留学生,较强交流和了解其风俗;
2、布置场地;
3、邀请学校领导参加,并为中外留学生赐福;
4、准泼水工具。
(二)中期:
1、开场白:由主持人致开幕词;
2、请各国学生代表向全校师生祝福;
3、由到场嘉宾为中外学生代表赐福;
4、表演各国特色庆祝节目,例如(泼水舞)等;(一国一个节目)
5、由到场嘉宾领导为全场学生赐福;
6、嘉宾领导退场,开始泼水节。
(三)后期:
1、整理现场;
2、进行工作总结,制作资料,为下次活动积累经验;
3、归还所有的借取物品。
八、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维持好现场次序;
2、保证当场人员的安全和租借物品的安全;
3、如果下雨则退后进行或室内进行。
九、活动可行性:
1、文学院(对外汉语教育学院)有较好的留学生基础;
2、我们已经有举办中外交流活动的基础和经验;
3、这是中国傣族人民和缅甸、柬埔寨、越南、泰国等一些东南亚国家的传统佳节。
十、大赛总结:
由文学院(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学生会外联部及相关班级对此活动进行书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提交学生会秘书处备案。
十一、此次活动由0*级对外汉语本科班协办。
联系人: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活动策划 篇6一、活动背景
女生节历经5个年头,依旧受到广大男同志与女同胞的殷殷关注。虽然学校有着传统的心愿墙活动,但今年,为了让女同学们过一个更加难忘与与众不同的节日,环协专门为男同志与女同胞们打造了一个将生活与环保紧密联系的活动----“漂流瓶”。给大家提供一个做环保的平台,让环保理念渗透到生活的每个细节。
漂流瓶,一个瓶子,装着小小的希望,从深沉的欧洲中古开始,便寄托着人们的念想,随着高飞的海鸟一同去往遥远的彼方。如上所说,高校漂流瓶活动同样承载着同学们的期待,它诞生于香港,在20xx年11月11日这个“世纪光棍节”由香港环境保护协会发起,共收到了来自全国53个省市地区的漂流瓶。它以回收光瓶,倡导环保为目的,更是以拉近了学生距离。
二、活动主题
高校“漂流瓶”
三、活动目的
1.为全校学生提供一个特别的意义非凡的交流平台,通过漂流瓶的形式促进大家的感情,友情等。
2.回收所有参与者带来的瓶子,进行分类,实现环保用途。
3通过丰富的活动对环保进行一些宣传与实践,让大家在参与的同时不仅能漂出自己的感受也做到了环保。
4.向全校师生普及一些环保小知识。
5.在活动中推出我们其他的一些与此关联的其他有趣的活动,推动协会发展。
6.增进会员内部和其他学生的交流,形成融洽的氛围。
四、活动对象
全校学生
五、活动时间
六、活动地点
青春广场
七、活动流程
1、7:30~8:00 布置活动广场;
2、8:00~6:30 干事在青广上宣传以及配合校园参与者的活动
活动策划 篇7一、主办单位: 院团委、社团实践部。
二、承办单位: 大学生语言艺术协会。
赞助商家:******(待定)
三、活动名称: 普通话培训。
四、活动时间: 9月15、16日(每晚6:30到9:30)
五、活动地点: 综合楼114.
六、活动目的:
1、 在祖国母亲60华诞来临之际、桂花飘香之时,为祖国母亲送上温馨的祝福!让大家用精湛的言辞来释怀对母亲的爱戴!
2、 全国高校普通话等级考试一直是广大新老会员关注的话题。据协会人事部统计,我协会90%以上会员都是为了提高普通话应试能力而加入团队的。于是,为满足大家的殷切期望,特别邀请了中文系汪应乐老师开展普通话培训技能课。
七、活动简介:
二0一二年,是我协会成立10周年之时!借助这一契机,我协会本着以锻炼胆量、培养思维能力、提高口头表达能力为宗旨。继续推出一年一度的普通话培训。让大家领略语言艺术的独特魅力;提高大家的学习质量;丰富大家的课余生活;拓展自我的言语潜质。经中文系吴礼庆老师指导,我们做到了开源节流、合理利用资源:借用了08级同学普通话书本供给新会员参考。
八、活动开展的条件:
1、 去年搞过此类活动,有经验可依循。延用好的方面、弥补不足之处。可以更好的发挥主观能动性、联系客观实际,尽最大努力搞出特色。
2、 提前一星期召开了全体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了各部门需要履行的职责。前期组织领导工作准备充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九、活动经费预算:
1、 邀请函:10元
2、 饮用水:40元
3、 酬谢费:400元
总计:450元.
十、经费来源:
1、协会财务支出
2、拉赞助.
十一、活动计划:
1、 理事会组织召开全体理事动员大会以及分区召开部长级会议,全面听取大家的意见,作出合理安排。督促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2、 策划部负责草拟活动赞助策划书、做好活动现场布置、写好活动总结以及整理本次活动的相关文案。
3、 外联部负责联系社团实践部负责人以及各兄弟协会会长。提前3天发送请柬。
4、 宣传部负责出海报,做好前期宣传工作以及现场介绍邀请领导及嘉宾。
5、 文秘部负责征求各界友好人士对本次活动的看法以及好的建议。并及时反馈到理事会,便于及时作出正确指示。
6、 人事部负责理事的考勤点到以及事假的审批工作。确保常任理事按时参加活动。
7、 组织部负责维持活动现场秩序。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以及活动结束清理活动现场。
8、 财务部负责购买请柬、饮用水。做好本次活动的预算和决算。
北京林业大学献血200ml的,每人现场发放400元营养补助,献血400ml的,每人发放800元营养补助。大学补贴“营养费用”在100元到300元浮动,各校发放的形式也非常多样。例如,北京科技大学会在献血后将300元打到学生银行卡上。
北大会依照登记信息为每个献血的师生提供“太阳卡”作为补助,一张卡内充有100元,献血200ml者发一张卡,献血400ml者发两张卡,该卡可在北大校内部分食堂、水果店等地方消费,但不可提现。清华、北航等校为献血学生提供每人150元的补助,100元是餐费,50元是礼品。
人民大学是此次调查中唯一没有设立营养补贴的高校。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献血公益活动,人民大学部分院系将献血活动转化为个人志愿活动的时间管理。中央戏剧学院的学生们表示,在献血后,除了道德教育加分和免费营养餐外,他们还可以享受两天的假期。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规定:
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组织本单位和本居住地区的公民参加献血。动员和组织现役士兵献血的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献血者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无偿献血证明,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九条规定:
血站必须对献血者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对身体条件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
献血者的健康状况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血站一次采集献血者血液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超过400毫升,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向献血者过量、频繁采集血液。
第十一条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血浆采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献血参考资料:
中新网-网传献血200毫升获偿400?警方戳穿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