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10月新规:严禁美国人帮助中国发展芯片技术限制本国企业对华出口光刻机

2.董霖的人物轶事

3.荷兰大臣:荷兰不会草率接受美国对华芯片出口新限制

4.明朝末年,中国和海上霸主荷兰交锋,战局如何?

5.荷兰高等教育实力雄厚

6.对国际发展援助和中国对外援助比较有兴趣,请提供些参考专著或论文信息资料。谢谢。

荷兰对华关系,荷兰是否与中国建交

慈禧当时发布的《宣战诏书》,把世界上所有列强一股脑的都包含进去了,比利时,荷兰,西班牙一来没有当回事,二来他们在华利益并不大,所以没有派兵参与联军。战争过程中,义和团和清军进攻东交民巷使馆时,将比利时,荷兰,西班牙的使馆也焚毁了。战后,这三国也借机寻求赔偿,所以和清签订《辛丑条约》的是11个国家。

美国10月新规:严禁美国人帮助中国发展芯片技术限制本国企业对华出口光刻机

台湾最早是被荷兰侵占过,而之后又被日本占领过,所以这两个国家都曾经对台湾实行过殖民统治。台湾荷西殖民时期,从1624年荷兰人占领台湾算起,一直到1661年郑成功赶走荷兰人为止,前后一共有38年。从1624年荷兰东印度公司部队登陆大员,开始占领台湾算起,一直到1662年明帝国延平郡王郑成功逼迫荷兰末代总督揆一献城投降为止,前后一共有38年。1622年,荷兰专门经营亚洲殖民地贸易的东印度公司企图在我国东南沿海建立贸易据点,以打开对华贸易的大门。4月,荷兰出动舰船远征中国,在进攻澳门失败后,舰队转向澎湖,并在7月登陆并占据了澎湖。1624年,明军出兵收复了澎湖,荷兰人转而撤离到台湾。他们在台湾西南沿海一称为“大员”的狭长小岛上筑起了“热兰遮城”,作为荷兰统治台湾的中心;之后又在台湾本岛的赤崁地方建立了一个市镇,名为“普罗汶蒂亚”。当时明朝正面临国内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和东北女真族崛起的威胁,无力顾及台湾的防务,台湾就这样落入荷兰人手中。荷兰占领台湾,是要把此地建成对中国大陆、日本、朝鲜半岛与东南亚商业贸易的据点和枢纽,并垄断菲律宾群岛与中国之间的贸易。

台湾被日本占据时期,是清朝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之后,1895年至1945年之间,台湾被日本帝国殖民统治的时期,又称为日据时代或日本殖民统治时期。1894年清光绪20年,中国与日本因为朝鲜主权问题而爆发甲午战争。次年3月20日,战况呈现败象的中国,派出李鸿章为和谈代表,并以全权大臣身份赴日本广岛与日本全权大臣议和。到达之后,李鸿章要求先停战,但谈判没有结果。最后清被迫于1895年4月17日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清廷一方面承认朝鲜独立;另一方面也将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澎湖列岛割让予日本。

董霖的人物轶事

3日引述知情人士的话报道称,美国和荷兰本月将就限制对华先进芯片技术出口举行新一轮谈判,预计美国将加大对荷兰的施压力度,阻止荷兰光刻机生产企业阿斯麦(ASML)对华供货。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日前表示,一段时间以来,美方一再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对中国企业进行恶意封锁和打压,胁迫盟友参与对华经济遏制,我们将继续同国际社会一道反对美方的经济胁迫和霸凌行径。

透露,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高级官员查布拉和商务部负责出口管制的副部长埃斯特维兹将前往荷兰进行谈判。据称,美荷双方将讨论扩大出口管制,美国一直施压荷兰,要求ASML停止向中国销售范围广泛的先进芯片生产设备。不过知情人士预计新一轮谈判不会达成协议。一名知情人士称,此次访问是正在进行的双边磋商的一部分,双方还将讨论美荷科技伙伴关系中的其他问题。

美国10月初出台新规,禁止向中国销售先进的半导体和芯片制造设备,并严禁美国人帮助中国发展芯片技术。10月末,美国商务部官员透露,美国正在努力说服荷兰和日本加入其打压中国半导体的阵营。今年7月,就报道称,美国已向荷兰施压,要ASML扩大对中国的禁售范围,即在禁止向中国出售最先进的极紫外线光刻机(EUV)基础上,将禁售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上一代技术深紫外线光刻机(DUV)的出口。

ASML占全球光刻机市场份额的60%以上,也是全球唯一一家能够供应7纳米及以下芯片所需EUV光刻机的厂商。《华尔街日报》称,由于来自美国的干预,ASML无法向中国交付任何EUV光刻机。中国是ASML所产DUV光刻机的重要市场之一。根据ASML发布的2021财年财报,中国大陆已是ASML第三大市场,约占其2021年全球营业额的14.7%,2021年中国大陆的出货量占其全球出货量的16%。目前为止,ASML受美国新出口管制的影响小于美国企业。有美国官员近期表示,华盛顿可能会向非美国半导体设备企业提出更多限制。

3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访的中国专家表示,美国上述举动意图全面封锁中国的制造和发展能力。中国在光刻机方面的发展已经取得长足进步。美国一方面限制本国企业对华出口光刻机,另一方面向盟友施压将非美企禁止出口的品类从高端向下扩展,就是要阻止中国在该领域站住脚,不想让中国做稳,更不想让中国做强。

赵立坚日前在回应“美国已经要求日本等国取措施,对中国实施半导体出口限制”一事时说,美国此举严重违反自由贸易规则,严重损害各国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我们也希望相关国家从本国长远利益和国际社会根本利益出发,独立自主作出正确判断。

荷兰大臣:荷兰不会草率接受美国对华芯片出口新限制

1944年底,欧洲战场胜利曙光在望。为应对战争胜利后的新局面,国民外交部着手调整外交布局。1945年3月,进入外交界刚两年的董霖被委任为中国驻荷兰大使。

1945年4月,董霖抵达荷兰流亡所在地英国伦敦。5月8日,德国宣布投降,欧洲恢复和平。荷兰流亡忙于从英国迁回国内,董霖面临的首要任务是筹建新大使馆。5月29日,董霖与荷兰签订平等的《中荷新约》,废除了荷兰对华不平等条约。10月,董霖将使馆从伦敦迁至海牙的新址。

此时,荷属殖民地东印度群岛(即后来的印度尼西亚)的独立运动风起云涌,时时牵动着董霖的神经。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攻占了荷属东印度群岛。日本投降后,当地抵抗领袖苏加诺领导了声势浩大的独立运动,局势非常混乱,华侨的安全和财产受到严重威胁。荷属殖民地有华侨200万人,保护他们的利益是国民的责任。董霖除及时与荷兰沟通,了解荷兰动态外,还通过荷属殖民地华侨留学子女,探询当地实情,为及时掌握东印度群岛状况,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贡献。

董霖的驻荷大使生涯并不平静,抵达荷兰不久,他就卷入了一场“汇率兑换”风波。1945年9月下旬,在荷华侨前来使馆求助。由于战时环境,华侨无法汇款回国接济家属。当时荷兰盾不是国际通用货币,需要兑换成英镑才能汇寄国内。董霖同情侨民的遭遇,吩咐秘书为之兑换,并代从伦敦汇款。回到伦敦后,他又发现乡村无法收汇,正巧有两位路过伦敦的外交官在国内存有法币,经协商汇价后,解决了难题。不料,后来荷兰盾对英镑升值,一些侨民向外交部控诉,认为使馆从中牟利,损害侨民利益,这让董霖始料未及。为避免流言蜚语的中伤,他特请求外交部派员彻查。经此事周折,董霖遂托病于1946年11月离开荷兰大使任所回国。 1946年6月,蒋介石下令进攻中原解放区,内战全面爆发。1947年初,回国的董霖担任外交部顾问兼美洲司司长,直到1948年12月。正是在美洲司司长任上,董霖死心塌地为蒋介石的对美外交服务。 蒋介石发动内战不久,形势转而对蒋介石不利,美援成为国民的救命稻草,而乞求美援便成为外交部的中心任务。当时,美国从全球战略出发,加强了对蒋介石的援助。董霖整天忙碌于与美国使馆商谈经济与军事援助等问题,先后由他参与和经手的协定、换文中,军事类有1947年11月中美互换同意美军驻军换文、12月《中美海军协定》;经济类有1948年7月《美国对华经济援助协定》、8月中美设立中国农村复兴委员会换文;文化类及慈善事业类有1947年10月的中美《关于美国救济援助中国人民之协定》、11月中美《文化协定》等。

上述协定、换文很多是董霖亲手交涉办理的,例如,当美国国会通过《援华法案》,拨款3.38亿美元作为经济援助、1.25亿美元作为军事援助,董霖代表中国与美方商谈这些援助款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于这是美国赤裸裸支持蒋介石内战的行为,外交部长王世杰担心泄密,要求董霖亲自交涉办理。董霖自恃在美有年,了解美国民族性、党政习性和外交手段,便自夸交涉“得心应手”,相当顺利。

然而实际上,为了换取美援,协定、换文都是依照美国的要求签订的。1948年7月,《美国对华经济援助协定》签字前,连王世杰也认为协定中美方有权对援华物资“直接监督及管理”的规定,有损国体,因此要求董霖交涉删除相关条款。但董霖对此大为不满,追问王世杰,如美方不同意删除,中国是否拒绝协商而放弃美援。他甚至还认为,这是中国人好要面子的表现,毫无意义。

在此期间,令董霖颇有成就感的事,是他牵头解决了中美间一件悬案。1946年8月,中美签署让售战时剩余物资协定,美国将存放于西太平洋总值约25.3亿美元的战时剩余物资,按10%的价格“出售”给中国,作为补偿,中国承诺将一些港口的房地产转让与美国驻华机构使用。但由于各机构推诿,中方的承诺始终未能落实。结果,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大怒,向蒋介石和行政院长张群提出抗议。鉴于事态严重,张群要求董霖牵头处理此事。董霖受命后,用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将有关部门负责人集中在一起,最终商讨出解决办法,并限期执行。问题很快得到妥善解决。董霖为此沾沾自喜,自认为维护了美方的“合法”利益,为中美关系做了好事。

1948年12月20日,董霖转任外交部次长。此时,蒋家王朝已是强弩之末,倾覆在即。董霖深知大势已去,便以处理法国使馆凌其翰等起义、安抚驻外使馆人心为由,于1949年10月飞抵欧洲。12月,他电请辞职,脱离了蒋介石阵营 。

明朝末年,中国和海上霸主荷兰交锋,战局如何?

路透社提及,美国去年10月推出大规模对华限制措施,加强对中国先进芯片制造设备的出口管制,美国贸易官员当时还声称,他们预计荷兰和日本很快也将实施类似措施。

报道说,施赖纳马赫尔认为,美国“有理由担心”过度依赖亚洲,其原因包括80%的先进芯片都是在亚洲制造的。“我们和美国人谈了很长时间,但他们在10月份出台了新规定,这改变了竞争环境。”施赖纳马赫尔称,“所以你不能说,他们已经向我们施加了两年的压力,而现在我们不得不签署有关协议。而且我们不会的。”

报道继续称,施赖纳马赫尔同时还说,荷兰也在与日本、韩国、台湾地区、德国和法国进行谈判。她提到,德国是荷兰半导体设备制造商阿斯麦的主要供应商,德国有其自己的经济利益,并且,“如果我们把某种技术列入不容易出口的产品清单,其他国家也会这样做。”

路透社称,荷兰首相吕特将于周二访问美国,预计吕特将与美国总统讨论有关出口政策。

据路透社此前报道,阿斯麦首席执行官温彼得在2022年12月13日接受访时,对美国要求荷兰限制半导体方面的对华出口提出质疑称,“也许他们认为我们应该来到谈判桌上,但阿斯麦已经做出了牺牲。”在美国压力下,自2019年起,荷兰已经限制阿斯麦向中国出口其最先进的光刻机,温彼得表示,这对销售替代技术的美国公司有利。温彼得称,虽然阿斯麦15%的销售额来自中国,但美国的芯片设备供应商有“25%,有时甚至超过30%”的销售额来自中国。温彼得还批评说,美国的芯片制造商能够向中国客户出售他们最先进的芯片,但阿斯麦却只能出售旧设备,这看起来是矛盾的。“美国芯片制造商将中国视为客户就没有问题。”

2022年12月12日,中国在世贸组织对美国对华芯片等出口管制措施提起诉讼。商务部12日晚在发布答记者问表示:“美方近年来不断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滥用出口管制措施,阻碍芯片等产品的正常国际贸易,威胁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破坏国际经贸秩序,违反国际经贸规则,违背基本经济规律,损害全球和平发展利益,是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做法。中方在世贸组织提起诉讼,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中方关注,是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方式。”

延伸阅读:

不满美国两年施压,荷兰外贸大臣:与中国脱钩是幻想

近年来,美国在对华政策上大搞胁迫外交,反复施压西方盟国限制光刻机等高科技产品对华出口。拥有全球最大光刻机企业的阿斯麦公司荷兰曾多次对美方施压表示不满。

据路透社1月16日报道,荷兰外贸与发展合作大臣施赖纳马赫尔近日在本国政论节目Buitenhof上再度表示,荷兰不会草率同意美国去年10月提出的对中国出口芯片制造技术的新限制,“不会因为美国向我们施压了两年,我们就必须签字同意”。

路透社报道截图

荷兰外贸与发展合作大臣施赖纳马赫尔,节目截图

报道称,施赖纳马赫尔的讲话发表于1月15日。两天之后,荷兰首相马克·吕特预计将于17日访问美国,他将与美国总统讨论关于对华芯片技术出口的政策问题。

“我们已经与美国人谈了很长一段时间,但他们在去年10月出台了新规定,这改变了竞争环境。”施赖纳马赫尔说,“所以你不能说因为他们已经向我们施压两年,现在我们必须签字同意,我们不会。”

去年10月7日,美国商务部继2018年之后再度出台一系列对中国半导体产业的制裁措施。报道称,原劝说日本与荷兰等一同取行动,不过未能成功。

施赖纳马赫尔透露,荷兰也在与日本、韩国、德国和法国等进行谈判。

根据政论节目Buitenhof在推特的发文,施赖纳马赫尔在讲话中还表示,“与中国脱钩是一种幻想,我们必须减少依赖,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与中国的贸易往来为零。”

她在提到美国对荷兰阿斯麦公司施压时说,“我们绝对需要美国人,但是美国人也需要我们”。她强调,荷兰不止与美国进行谈判,他们交流的范围要广泛得多。

美国为了全力遏制中国芯片产业发展,近年来持续向日本、荷兰等盟国施压,要求它们扩大对华出口限制。荷兰由于拥有全球最大光刻机企业阿斯麦,成为了这场斗争的关键。

报道称,早在特朗普时期,荷兰当局在美国施压之下,就宣布禁止向中国出售最先进的极紫外线光刻机。不过在2021年,荷兰还是向中国出口了价值20亿欧元的其他光刻机。

2022年10月7日,再度出台了一系列对华半导体产业的限制措施。美国曾援引消息人士的话称,美国官员一直在游说荷兰当局在禁止向中国出售最先进的极紫外线光刻机基础上,进一步将禁售范围扩大到上一代技术深紫外线光刻机的出口。

对于此类游说,荷兰阿斯麦去年7月在披露财报时曾发出警告称,如果美国迫使该公司停止向中国大陆销售其主流光刻设备,全球半导体供应链将面临中断。

荷兰对于美方施压也多次表示不满,强调荷兰将捍卫本国利益,不会照搬美国政策。

据去年11月22日报道,荷兰外贸与发展合作大臣施赖纳马赫尔在一周内两度表态,荷兰将做出自己的判断,捍卫本国的利益——“我们的国家安全,还有我们的经济利益”。报道指出,“面对美国煽动升级对华限制,荷兰表现抗拒。”

之后12月2日,荷兰经济大臣阿德里安森斯在接受《金融时报》访时说,荷中贸易关系很重要。尽管美国在高科技出口问题上施压,但荷兰不愿过度限制对华出口。

据我国外交部公开数据,荷兰是中国在欧盟内第二大贸易伙伴。2020年,中荷双边贸易额918亿美元、同比增长7.8%。其中,中方进口额127.9亿美元、同比增长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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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高等教育实力雄厚

在17世纪的时候,荷兰是海上的帝国,实力非常雄厚。它的殖民地几乎遍布全球,没有一个国家能够与之抗衡。荷兰的军舰和船只占据了世界的一半,武器十分的先进。仗着自己军事实力的强大,荷兰在世界范围里进行侵略和殖民,可以说是战无不胜。

但是当荷兰侵略到中国时,却吃到了苦头。当时的中国还是明朝时期,荷兰一共和大明发生了三次战争,但是结果都是大明获得胜利,荷兰全败而归。

第一次是在1622年,荷兰通过海上入侵占据了澎湖,然后对漳州的海口进行封锁,想让大明朝给予贸易的相关特权。但是大明朝认为自己是老大,怎么可能对荷兰小国低头呢,于是下令对入侵的荷兰进行攻打。福建地方便成立了强大的讨伐军,最后烧掉了荷兰的船只,然后迫使荷兰人逃亡。

第二次荷兰入侵是在1633年,其目的是为了垄断对华贸易。荷兰使用了非常强大的舰队,在福建的海域寻找时机登陆。但是大明朝依旧是不可一世的,派遣了水师对荷兰人进行围剿。最后荷兰舰队伤亡惨重,被迫逃亡台湾。此后,荷兰还要交付保护费。

第三次是1661年,郑成功率领水师进湾,成功了灭了荷兰殖民势力,收复了宝岛台湾。此后荷兰人的殖民势力逐渐退出中国,然后随着时间彻底消失。

所以,荷兰和大明的交战,以荷兰的全败而告终。

对国际发展援助和中国对外援助比较有兴趣,请提供些参考专著或论文信息资料。谢谢。

荷兰地处西欧,是世界最发达国家之一。2006年对华投资为欧盟第二位,与中国的经贸往来远远领先于英国、意大利、西班牙等欧盟国家。其中著名跨国企业有:壳牌石油、联合利华、飞利浦等。荷兰金融业也极为发达,荷兰银行、荷兰国际集团和荷兰农业银行等,这些金融机构均在世界最大的25家银行之列,业务遍及世界各地。

荷兰公立高等教育机构总共提供大约1200多门英语授课的国际课程,这些课程覆盖众多专业领域。课程兼顾理论与实践,在真实或模拟工作环境中开展实践活动。荷兰专家介绍,荷兰的教育与研究领域都拥有世界领先地位,尤其以商科专业闻名世界。为鼓励优秀的中国学生前往荷兰深造,荷兰对中国学生实行教育补贴,签证时无需资金担保,本科学费约为3500欧元左右。同时荷兰公立院校还为中国留学生提供额外的助学金。由于荷兰允许留学生打工,并在留学期间提供带薪实习的机会,所以荷兰的留学成本在所有使用英语教学的西方发达国家中是最低的,4年本科的总花费在25万人民币以内,学生可以在有限的花费中完成优质的本科学习,并将教育投资集中投入赴欧美名校深造硕博。

另外作为欧盟最早的缔造国之一,学生前往荷兰所获的申根国签证可免签进入德国、法国等15个欧盟国家,这为学生开阔视野和融入欧洲提供了便利。鉴于荷兰对华投资巨大,荷兰企业乐于雇佣有荷兰教育背景的中国学生。同时专家了解到,荷兰允许中国学生在毕业后留荷工作1年,并在合法纳税5年后取得绿卡。

留学专家介绍,荷兰14所研究型大学中的11所入选了世界大学前200强,入选的高校的数量再次位列为欧洲大陆第一,充分的说明了荷兰在高等教育中的雄厚实力。同时,无需担保金、丰厚的奖助学金、留学期间可带薪实习等政策也减轻了学生的留学负担。因此,留学专家建议有留学意向的学生可考虑荷兰。

多国减停对华援助将对中国经济社会影响难料

新西兰对华发展援助简况

2010-06-24 14:34 文章来源:国际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中新发展合作始于1989年,主要以技术合作为主,最初形式是直接向有关项目单位提供无偿援助。1990年,新与我国建立了全面的技术合作关系。19年,在中新技术合作框架协议下,进一步明确了中新发展合作以扶贫,技术转让和政策交流领域的合作为主。截止2010年4月,新方对华无偿援助累计约2610万新元(约1880万美元)。

澳大利亚对华发展援助简况

2010-06-24 14:32 文章来源:国际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中澳发展合作是中澳双边经贸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81年10月,中澳两国签署了《中澳技术合作促进发展协定》。迄今,澳大利亚国际发展署(Ausaid)共向我提供6.2亿澳元(约合4.7亿美元)援助,已完成合作项目127个,正在执行9个项目。合作项目涉及农、林、牧、能源、交通、纺织、教育、卫生、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综合扶贫、体制改革、能力建设、农村发展等领域。

中澳发展合作目前主要包括治理、环境发展、艾滋病防治等3个领域。2004年,澳向我提供2100万澳元,用于管理项目合作。从2007年开始,澳向我提供5000万澳元,用于5年的合作,重点支持卫生与艾滋病防治(2500万澳元)和环境发展(2500万澳元)两个领域。此外,澳发署利用援助资金,支持与我加强在亚太地区的合作与交流。

丹麦对华无偿援助简况

2010-06-24 14:30 文章来源:国际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2005年12月21日,中丹两国签署了发展合作协定,标志着中止多年的两国间双边发展合作的重新启动。2006年初,丹麦在驻华使馆专门设立了发展合作处,旨在通过发展合作,促进其企业在中国的投资与合作。根据丹麦制定的对华发展援助战略框架,2004-2008年度向中国提供3亿丹麦克朗(约5000万美元)的无偿援助,用于支持中国环境领域的发展,重点是在风能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和清洁发展机制等方面开展合作。

荷兰对华无偿援助简况

2010-06-24 14:25 文章来源:国际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1986年,荷兰开始向我国提供无偿援助。1996年,两国签署了《中荷关于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截至2008年底,荷方共对华提供约1.64亿美元的无偿援助,共开展57个合作项目,支持在环境保护、法律合作、私营部门发展以及藏文化保护等领域的合作。

欧盟对华无偿援助简况

2010-06-24 14:23 文章来源:欧盟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欧盟于年开始向我国提供财政技术援助。1995年以前,欧盟对华提供的发展援助以扶贫为主,主要集中在农业和农村发展领域。1995年以后,欧盟调整了对华政策及对华发展援助政策,扩大了对华援助的领域。

截至2010年6月,中欧发展合作项下共支持了75个项目,累计援助金额约7.3亿欧元。其中已完成项目58个,累计金额约4.8亿欧元;正在执行的项目17个,累计金额约2.5亿欧元。双方合作项目涉及经济与社会改革、贸易、司法、治理、农业、环保、能源、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等众多领域。

欧盟自2002年起在发展援助项下开始制定《国别战略文件》(简称CSP)。欧盟对中国的第一个《国别战略文件》涵盖2002-2006年度,将“支持中国的经济与社会改革、促进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完善管理与法制”作为中欧发展合作的三大优先领域。根据该文件,欧盟在2002-2006年度的5年间,共向我提供约2.5亿欧元的无偿援助,涉及12个项目,目前大部分项目都已开始执行。

目前,欧盟正在执行第二个对华《国别战略文件》,涵盖2007-2013年度。该文件分两期《国别指导性》(简称MIP)实施。第一期MIP涵盖2007-2010年,资金总额约1.28亿欧元,开展11个项目。目前大部分项目已经签署财政协议或已进入实施阶段,仍有少量项目在设计过程中。欧方正就第二期国别指导性(2011-2013年度)征求各方意见,预计年内将正式出台。

意大利对华无偿援助简况

2010-06-24 14:22 文章来源:国际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中意发展发展合作始于1981年,截止2010年3月,意方共向我提供约2.11亿美元的赠款。其中,已执行完毕项目36个,执行中项目12个,合作项目涉及公共卫生、综合扶贫、文物保护以及残疾益保护等。自1999年起,双方恢复了发展合作年会制度。

瑞典对华无偿援助简况

2010-06-24 14:20 文章来源:国际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瑞典国际开发署(SWEDISH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COOPERATION ENCY, 简称SIDA)是机构,成立于1995年,其职能是规划管理并组织实施瑞典同非洲、亚洲、拉丁美洲以及中东欧国家和地区的双边及多边发展合作。

自1985年开始,瑞典通过双边渠道共向我提供了约合6400万美元的无偿技术援助。2005年以前,我与瑞方的合作属松散型合作,间不签署任何文件。2005年后,双方开始签署项目换文。截至2010年6月,已签署项目换文并已完成项目18个,正在执行的项目10个,合作总金额约1209万美元。双方合作项目涉及环境保护、性别平等和人力开发等领域,合作方式主要有专家互访、联合研究和培训考察。

近期,瑞典修改了对华技术合作《国别战略》,明确了未来合作将以“合作伙伴关系”的形式进行,主要合作领域为公民社会、环境和气候变化以及性别平等。

多双边无偿援助国别介绍

2008-06-03 16:32 文章来源: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网站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调研

1、澳大利亚

中澳发展合作是中澳经贸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81年10月,中澳签署了《中澳技术合作促进发展协定》,澳方开始对华提供发展援助。迄今,中澳已完成126个合作项目,澳方提供无偿援助3亿美元;正在执行的合作项目10个,澳方提供无偿援助约7000万美元。合作项目涉及农、林、牧、能源、交通、纺织、教育、卫生、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综合扶贫、体制改革、能力建设、农村发展等领域。

澳将在2010年前,每年对外援助规模从目前的20亿澳元提高到40亿澳元,对中国的援助稳中有降。

2006-2007年度澳方将继续提供3800万澳元的援助。主要包括:治理,环境水管理,艾滋病及其他传染病防治等三个重点领域。此外,澳发署的对华援助特别支持与我国加强在亚太地区的合作与交流。

2006年——2010年新方案中明确提出今后的对华发展合作将主要以经验和政策交流为主,不再提供资金和硬件援助。

中澳发展合作新方案的基调为确定为:“适应变化中伙伴关系的新战略”( A NEW STRATEGY FOR A CHANGING RELATIONSHIP)。如果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配合中央制定的“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建立和谐社会等战略,围绕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在综合扶贫开发,平衡地区发展,加强公共卫生系统特别是重大疾病综合防治、促进生态保护和环境可持续发展、能源节约和新能源开发利用、人力开发、提高执政能力、建立健全法律和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私营部门发展等领域运作项目建议书,澳方认可的几率较高。

另外,在促进区域合作、和平与安全、贸易投资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合作潜力与空间。

地方试点与中央决策相结合是未来的合作模式。

中澳合作还有两个传统的特色领域:奖学金项目(ADS)和扶贫小项目(SAS)。澳每年向我提供24为发展领域的奖学金名额,重点是中西部省份和与发展合作重点领域密切相关的中央部委和机构。澳扶贫小项目(SAS)广为人知,援助对象主要是中澳重点领域无法覆盖的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特困山区和严重灾区。原则上5年内不在同一地区重复支持。

2、加拿大

中加合作始于1982年。20多年来,双方进行的合作涉及农业、林业、能源、交通、教育、通讯、环保、人才开发、体制改革和扶贫等众多领域,项目总数110个,已完成84个。对华援助总金额约7.6亿加元.(6亿美元).

加拿大对华”国别发展规划框架(CDPF_COUNTRY DEVELOPMENT PROGRAMMING FRAMEWORK)和2005年5月加公布的国际政策(CANDA’S INTERNATIONAL POLICY STATEMENT)已成为中加发展合作指南.新国际政策包括外交、国防、商务和发展四个部分。关于发展部分,新政策明确指出到2010年,CIDA至少将其三分之二的双边援助集中用于25个国家(人均GDP低于1000美元),环境可持续性(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和治理(governance)作为今后中加发展合作的两个重点领域。也逐渐向政策和立法等高层次发展。

3、丹麦(丹发署 DANIDA)

1989年停止,2005年恢复对华援助。根据2004-2008年对华发展援助战略框架,丹麦将在未来四年内,向中国提供3亿丹麦克郎(约4000万欧元)的无偿援助,用于支持中国环境领域的发展,重点是在风能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和清洁发展机制等方面开展合作。目前,合作主要集中在国家层面,各部委作为中方的执行机构。

4、欧盟

年开始对我财政技术援助。1995年以前,欧盟对华提供的发展援助以扶贫为主。主要集中在农业领域。1995年以后,调整了对华政策及对华发展援助政策,扩大了欧盟对华援助的领域。

迄今,发展项下支持了60个项目,累计金额6亿欧元。涉及农业,环保,能源,教育,卫生,贸易,司法和治理等众多领域。

中欧双方将加强在发展合作领域的合作,优先领域仍为“支持中国的经济与社会改革,促进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完善管理与法制”。

管理模式为:集中管理(CENTRALIZED) 和分权管理(DECENTRALIZED)。集中管理项目又分两类, 一类由欧盟总部或委托其驻北京使团直接负责,中方对项目实施的参与仅限于政策咨询,而不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和管理;另一类集中管理项目, 由欧方牵头成立项目的指导委员会,中方(商务部)作为单位共同参与项目的管理,项目的主要参与方作为观察员参加项目的指导委员会。在分权管理模式下,中方(商务部)将与项目的牵头实施单位共同成立项目指导委员会,欧方将作为有发言权的观察员参与指导委员会。在项目实施上,中方将牵头实施部门将成立项目的执行办公室(project task force –PTF)任命全职的项目主任,欧方将不再派遣欧方项目主任,只派欧方长期专家组长,负责协助项目主任工作,为项目活动开展提供咨询服务。

5、德国

1982年,德国开始对华提供无偿。2006年,两国关系合作优先支持下列领域:

中国西部城市综合管理与可持续发展;区域可持续发展;环境政策合作;能源利用效率;企业社会责任;可再生能源——生物质能优化利用。根据两国发展战略政策对话,未来两国技术合作的重点领域:经济体制改革,法律合作,金融系统发展及就业促进;环境政策;自然管理;能源及城市发展;环境友好的交通系统。

目前合作特点:1)合作领域相对集中(今后的合作将主要集中在环境政策咨询、经济体制改革与法律合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及新能源开发利用、城市可持续发展等方面)2)资金规模逐年减少3)合作形式呈多元化趋势。4)硬件援助比例减少(主要以人员培训,专家咨询等形式合作,硬件比例已不足15%,中方也得不到现金援助);5)项目越来越大,层次越来越高。(由单个项目project转为框架项目programme,项目主要在国家层面实施,个别项目在所选择的示范省份执行)。

6、意大利

1981年开始与我国进行“三年一期”的双边发展合作,意大利外交部发展总司代表意负责向我提供无偿援助,主要用于急救医学,农业开发,基础卫生和教育,文物保护,人力开发等领域。2005年年会上,意方表示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将仍为重点援助国家。双方商定公共卫生、综合扶贫、文化保护、环境保护及残疾益保护等为两国发展合作的优先领域。并继续提供奖学金,用于支持中国学生赴意留学及开展形式多样的短期培训。

7、日本

日本对华官方发展援助ODA分为无偿援助、日元和技术合作三大部分,分别由商务部、财政部、科技部主管。其中,无偿援助包括:一般无偿援助、小规模无偿援助、文化无偿援助、紧急无偿援助等。从1981年到2006年6月,我部接受无偿援助总额约1384亿日元(约12.6亿美元),执行各类项目139个,设计卫生,环保、教育、农业、扶贫等多个领域。2005年3月, 日方向我正式通报于2008年与日元一起终止大规模对华无偿援助,但可探讨继续提供小规模无偿援助、开展文化、环境和人才培训领域的相关合作活动。2006年3月,日方向我通报,今后日本对华无偿援助将集中在环境保护与传染病防治、增进两国交流与促进相互理解两个方面。

8、韩国

2001年正式中韩合作。韩国国际协力团中国事务所Korea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gency (KOICA) 负责韩国对外发展合作。

合作领域:林业;人力开发,能力建设。

9、荷兰

1986年,荷兰开始向我国提供无偿援助。2006年,荷兰提供1450万欧元,支持在环境保护、法律合作、私营部门发展以及藏文化保护等领域的合作。

PSOM项目: 2003年12月,中荷两国签署了“新兴市场促进”PSOM项目谅解备忘录,荷兰每年提供200万欧元无偿援助,用于支持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并鼓励中荷私营部门间的投资与贸易发展。PSOM项目优先选择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通过增加当地就业、转移技术、与当地中小企业合作等,最终为消除贫困做贡献。中国每年可有4个项目获PSOM预算支持,平均每个项目预算约为50万欧元,项目执行期2年。领域:农业;能源和环境;交通和基础设施;水。详情:.evd.nl/psom

中国亚洲协作(AF):旨在通过科学技术合作,知识转让和交流,并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以加强中荷双边关系。该项目重点内容为人力开发。

项目对荷兰及中国学术机构提出的合作意向提供支持。通过建立合作项目开展培训、技术合作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合作。合作将至少包括一个中国和荷兰的与经济或社会相关的机构。鼓励私营部门的参与。年度资金总预算210万欧元。对每个项目的最大投入至多45万欧元,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80%。执行期2年。重点领域:私营部门发展、能源、水管理、农业、卫生;环境;完善管理。详情:.evd.nl/af

10、新西兰

中新合作始于1989年,合作领域以小规模扶贫项目为主,正在探索在政策交流、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强合作。扶贫项目重点领域:食品安全、能力建设、基础教育(扫盲、图书馆和学校)、基础卫生(妇幼健康或社区健康活动,卫生意识的教育等)、小规模经济活动或可持续生产活动、小规模基础设施(市场、卫生和教育设施)、国内小型研讨会、培训活动等。

11、挪威

挪威开发合作署(NORAD)是代表挪威对外提供发展援助的机构。1996年始,挪威将中国作为重点援助的国家,环保领域是挪威对华援助的优先领域。自1995年中挪双边环境合作备忘录签署以来,两国在污染处理、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等多方面开展可富有成效的双边合作。但目前,挪威在华开展的合作项目基本上由环保总局负责管理和实施。所以各单位在制定项目建议书的过程中,要主动征询各地环保局的意见。

12、瑞典

瑞典国际开发署(SIDA)是机构,隶属瑞典外交部,职能是规划管理并组织实施瑞典同非洲、亚洲、拉丁美洲及中东欧国家和地区的双边及多边发展合作。瑞典国际开发署目前正在制定2006年-2010年中瑞发展合作国别战略文件。该战略涵盖了与中国在环境保护、司法合作、生态建设、妇女平等参与及HIV/AIDS防治等多方面的合作内容。2010年后,瑞方将以新的合作模式,加强与我在环境保护和等领域的对话与合作。

13、英国

DIFD (department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负责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扶贫。英国的援助以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为宗旨,重点领域在减轻贫困、减免债务、实施“良政”和、妇女权利、卫生健康、教育、环境及防止冲突和灾害等方面。从援助额看,2002年英国为世界第5大援助国,前四位是美、日、德、法。英国的援助包括国际发展援助、紧急人道主义援助和军事援助等,发展援助分为官方发展援助和非组织机构的援助和慈善活动等,但以官方发展为主。

英国的发展援助分为双边援助和多边援助。双边援助以技术合作项目为主,多边援助主要是对欧盟的捐款。从地区来看,双边援助主要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和南亚国家。2006年5月,DFID发表《2006-2011年对华援助》,确定了今后5年对华援助重点仍然是帮助中国减贫和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以下简称MDG)相关的领域。其主要内容为:基础教育、艾滋病的防治;肺结核防治;水管理,水供给及卫生。

14、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合作关系简况

联合国人口基金(UNFPA)是世界上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人口和发展领域援助的最大国际援助机构,总部设在纽约,理事机构是联合国开发署/ 人口基金执行局,由36个成员国组成。人口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各国的自愿捐款。人口基金的年度总约为5亿美元。人口基金的援助涉及三大领域:一是生殖健康、生育和性健康领域;二是人口和发展战略;三是倡导倡导:人口基金支持宣传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的精神、原则与目标。上述目标包括生殖健康与权利;提高妇女地位;加强国家在制定和执行人口与发展战略方面的能力;减少教育领域的性别差距;降低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提高人们对人口与发展问题的认识;为人口与发展领域筹集资金。

欧洲对华无偿援助情况

2005-01-28 15:57

一、总体情况介绍

欧洲国家对华双边无偿援助的管理工作可以用五句话进行概括:1.国别多;2.项目大;3.领域宽;4.地域广;5.层次多样

1. 国别多-截止目前,由我们负责对外协调的援助国别包括欧盟、德国、意大利、英国、荷兰、挪威、瑞典、比利时、卢森堡、捷克、希腊、哈萨克斯坦、丹麦13个欧洲国家和组织。另外,我们正积极对外开展工作,争取与西班牙、法国等更多有意对华提供无偿援助的欧洲国家建立官方发展合作机制。

2. 项目大-截至到今年11月,欧洲国家对华无偿援助的项目总数约为500 个,累计约23亿美元。尽管援助金额及项目数量有限,但从实际效果来看,无偿援助项目有利地推动了我国特别是贫困落后地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成为落后地区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生产经验和技术的一个重要渠道。

3. 领域宽-中、欧发展合作项目所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涵盖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多个方面,如:综合扶贫、教育、文化交流、文物保护、自然与环境保护、法律、管理、贸易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医疗卫生、艾滋病防治、社会保障、救灾及残疾人扶持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