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足球裁判被骂_前北京足球运动员被杀案
还可以吧,毕竟他的这种行为属于侮辱他人,尤其是还是在比赛之中,辱骂裁判,这么做是不对的,做人要讲文明,尤其是对于比赛人员来说,别人说你那你也不能骂别人,生别人的气,是拿别人犯的错来惩处自己。你认为值得吗?再说花十万买一次教训,希望他以后不要在犯这种错误了,毕竟人做错事,总会付出代价的。
这件事据了解,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当事方情况说明及视频等,当比赛进行到第84分钟时,成都蓉城足球俱乐部队29号球员李建滨辱骂并将替补席背心抛向裁判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对成都蓉城足球俱乐部队29号球员李建滨予以停赛10场,罚款人民币10万元。希望他能花钱买个教训吧,知道言多必失,多人少说话,多做事。
而且辱骂别人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即涉嫌诽谤罪。以暴力或者是其他的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的或者是捏造事实去诽谤他人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是五百元以下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是剥夺其政治权利。只要是达到捏造事实和情节严重的,即可进行追责。这是对于辱骂他人时的后果。
而对于足球队员来说,给予辱骂或侵犯主裁判的球员红牌,驱逐出场。用可能被判为任意球或者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使用有攻击性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或动作,违反这些将被罚令出场。有些时候骂人的后果也是很严重的,希望大家千万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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